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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手记之未成年人之伤

来源:原创 作者:朱晓慧律师 时间:2015-12-03


   早就想提笔写点什么,但是苦于没有时间,一直未动手,可至今仍是觉得很忙,无奈只能是夜深人静时落上几笔。

   不久前办了一个法律援助的案件,不知为何,至今对庭审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。都说只有立场没有感情的律师才是好律师,可这么些年来,虽然办过形形色色的案件,但那天的庭审我还是忍不住落泪了。这是一个有多名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故意伤害案件,这些未成年人要么是孤儿,要么是无父或是无母,要么就是父母离异。按理说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罪不可恕,但是不知为何至今在我心里更多的却是同情。记得案件中有一个未成年人从小就是孤儿,被父母遗弃,自己生活至了15岁,因查不到他的身份,说不清楚年龄,只能通过骨龄鉴定来确定他的年龄。问及他这些年来没有生活来源是怎么过的,他说是靠借、朋友帮助、自己想办法“弄”,又问他为什么要去打别人,他回答说因朋友平时会帮他,给他吃的,没有多想,觉得朋友受欺负了应该去帮他。

我突然一阵心酸,抬头看了一眼公诉人,居然发现她在偷偷流眼泪,此时的我不知为何也突然控制不住情绪瞬间泪奔,真是难以想象这么小的孩子是怎么自己一个人生活到现在的,而我所援助的对象也是一个很小就失去母亲的孩子,他们本质其实都不坏,都是纯真善良的,只是因为家庭的原因致使他们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。

现在的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,或多或少都是由于家庭的原因所致。仔细想想,似乎近年来的离婚案件也是越来越多,大多都是因为第三者插足或是家庭琐事矛盾。然而,父母的离异,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行为,正是因为这种行为,间接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。在离婚案件中,孩子就是最大的受害者,也是最大的牺牲品。在我承办的多起离婚案件中,要么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,要么就是一方死命要争夺孩子抚养权,巴不得另一方一辈子都不要见到孩子。孩子是无辜的,当这个幼小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天起,我们就应该履行责任。

所以在此,我呼吁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父母,当你们考虑离婚的时候,能否不那么自私,能否多想想孩子的将来,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,而不至于悲剧发生时才后悔不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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